浏览:249 日期:08-05 16:26
省际转出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离开四川省,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考试。
转出要求:
1、考生应取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
2、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
3、我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
4、考籍转出成功的考生须在转入省(区、市)受理申请时间内,按照转入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以下情况不得转出:
1、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区、市)考籍信息与我省不一致;
2、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在2016年里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6、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7、毕业论文成绩;
8、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
9、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
省际转入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从其他省(区、市)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转入要求:
1、考生已在我省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
2、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转出省考籍基本信息与我省不匹配的;
2、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编码不一致的;
3、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以上就是自考转出和转入要求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学历提升的疑问,可咨询四川自考护理专业自考报名网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