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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考护理专业自考本科生怎么申请学士学位证?

浏览:242 日期:07-20 13:37

四川自考护理专业自考本科生怎么申请学士学位证?以下是四川自考护理专业自考报名网整理的相关资料,一起来了解下!

一、自考学位证申请条件

(一)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得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主考院校对学位授予有自己的规定,例如四川专业要求平均分65分以上才可以授予学位,具体要求请咨询主考院校。)

(二)已通过四川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考试成绩取得时间应在本人所申请本科专业取得学籍(考籍)至申请学位前。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四)自考本科学生毕业后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二、不授予对象

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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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予学位程序

1、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

2、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四、补授情况

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一律不再补授。各地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

以上就是对于自考本科生申请学位证条件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学历提升的疑问,可咨询四川自考护理专业自考报名网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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